小学部校长
【任职要求】
(1) 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履行岗
位职责所需的理论和政策水平;
(2) 热爱教育事业,正直诚信,遵纪守法,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担当
意识;
(3) 年龄要求:50 岁以下,条件优秀者可适度放宽;
(4)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沟通表达能力、计划执行能力,良好
的纪律性、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;
(5)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(6) 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,从事多年教育教学管理工作,取得相应资格证书,获得省市区学科带头人、教学名师、教学管理能手荣誉称号者优先。